本報訊(記者蔡木子)提供公共服務的政府部門,也可參評“質量獎”。昨日,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的我市實施質量強市戰略的若干意見,首次提出將質量獎勵向提供公共服務的政府部門延伸。
  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解釋,為激勵政府部門優化服務流程、提高服務水平,我市在評選“市長質量獎”等相關獎項時,也將接納市區政務服務中心、質檢中心等提供公共服務的政府部門參評,首要評價標準是市民滿意度。
  同時,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業水平,我市還將增設“市長質量獎服務業專項名額”,推動建立覆蓋經濟生活和社會管理各個方面的“大質量”激勵體系。
  根據我市“質量強市”戰略實施意見,到2016年,我市要爭創中國質量獎企業1-2家、新增湖北省政府長江質量獎企業4-6家、武漢市市長質量獎企業8家以上;90%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通過質量、環境、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認證,關鍵質量崗位全部實現持證上崗;每年新增服務業市級著名商標10-20個,省著名商標5-10個,全國馳名商標2個。  (原標題:首次可參評“質量獎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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